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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生命契約裡說:「融四歲,能讓梨,弟於長,宜先知」。孔融四歲時,就懂得長幼有序,但到了現代呢?當孔融可能四十歲了,長輩往生,留下一筆豐厚的遺產,孔融尚有五兄長,下有一小弟,所以財產分七份?長兄的長子稱長孫,他也該分一份,所以是分八份?錯, 「生命禮儀公司」規定女兒一樣有繼承權,所以該分幾份?

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慶云通路事業、豐厚的遺產該怎麼分?若以孔融兄友弟恭的禮讓精神,敬重兄長自己分小的,友愛晚輩自己分小的,那他乾脆辦理拋棄繼承,別分了!

往生者留下一塊坪數不小的空地,空地的東西臨路,南北臨巷,方方正正,不用估都知道頗具價值。

剛開始家屬還沉浸在喪親之痛時,只有難過;隨著大體安置妥當,逐漸回到現實,而現實常是另一種「三字經」。

靈堂設在家中,騎樓放了張桌子供家屬折蓮花或其他之用,但家屬硬要求外頭馬路對面還要再搭個棚架,也要放張桌子。

開始時家屬向我解釋他們人多,多個休息處比較方便,只是兩個休息處隔著馬路,似乎成了壁壘分明的兩個陣營;騎樓下的是兒子兩人,棚架下的是女兒三人。當然兒女各有嫁娶,所以加起來人數更為眾多。外頭的女兒團除非上廁所、拜飯、誦經,不然鮮少進到屋內;而騎樓下的當然沒理由跑到外頭,偶爾兩邊人馬寒暄幾句,然後又回到兩個堡壘私語,順便折折蓮花。

我在騎樓下時,大媳婦開口問:「禮儀師,大孫頂尾子,財產是不是也該有一份?」

這問題可不得了。過去當然是,但任誰都能感覺兩邊不尋常的氣氛,我趕緊回應:「對啦,古代是這樣,但現在比較不一樣了!」

「對呀,時代不一樣啦!」一旁的弟弟馬上應聲道。

大媳婦又對著小叔說:「你應該也有聽到呀,爸爸以前就說大孫也要分的。」在兄弟陣營裡,似乎有點小爭議。

我在棚架時,姊妹團和我聊起天。「禮儀師,現在來有長孫要分財產的吧?」

我回答:「是……有啦,但一般都是生前立遺屬什麼的,然後子女照著做的居多。」

「沒耶,老爸沒留下遺屬耶!」

當我聽女兒說出這句話,心中想著,或許這位往生者真說過長孫也要分吧,只是現在誰認帳?依法來說,就是子女平分,也就是各五分之一,但若加上長孫之後變成六分之一,弟弟當然有意見。也因此,弟弟偶爾會到姊妹團坐坐。

古代以長房出長孫,讓整個姓氏宗族一脈相承,只是長孫多分一份,這問題在現代卻讓這個家族不好取捨。到底該怎麼分?大媳婦堅持著父親說過,但其他人不願接受。長孫這房雙拳難敵四手,提出另一個解決辦法。

「那擲杯,看爸爸怎麼說!」

擲杯這把火又燒道禮儀師。

「禮儀師,有人這樣做的嗎?」

「禮儀師,博杯會準嗎?」

「禮儀師,這樣不科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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