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云|目前這類的問題、是「殯葬業」存在最多的問題,喪葬業費用最高。陶在樸教授、曾經根據政府分布、家庭收支調查、「生命禮儀公司」報告分析,發現中家庭採用土葬,所需費用,基本開銷後可用可運用,所得一半以上。即使選擇火葬,也要花費全年可運用收入。

 

慶云公司在民國八十九十二月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為了協助喪家在時間短住下要決定處理許多繁雜的喪葬事務,以提供足夠的諮詢服務,特別舉辦喪葬禮儀志工訓練安排的課程來提升國內的喪葬業的服務品質,課程包括喪葬流程和喪葬範圍的介紹、如何補助即將死亡者的親人、志工應扮演著何種協助喪親者的角色,以及讓志工熟悉民間喪葬業者相關的文化風俗。這項課程可以住使喪葬禮儀志工提供市民有關喪葬儀式的諮詢,協助往生者家屬在悲傷的情緒中,心裡平靜的辦理喪葬,讓喪葬禮儀能夠更合乎各種的禮節,使喪葬過程達到事情事裡。

接著民國90社會局開辦以喪葬相關人員為主的殯葬禮儀班,以及以高級管理人員為對象的殯葬管理班,希望這些喪葬業老闆或從業員可本旭與悲傷者同悲的態度。可見政府對於喪葬業從慶云業務的新時代的角色任務是非常的重視。從民國91年通過的殯葬管理條例的四個特色大概就已經說明了現階段台灣喪葬服務專業面臨的問題與挑戰有哪些。這四項特色分別是規範殯葬設施、殯葬服務業的部分、殯葬行為之規範、因地制宜的考量。首先在規範殯葬設施方面,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除要考量公共衛生之外,並謙顧殯葬方式多元化及殯葬規畫人性化、綠美化。

目前主要的問題有一、目的與棺木放置:根據草案規定,除非地方風俗或地質情況特殊,一般墓地棺木應深入地下至0.7公尺,且高度不得超過1.5公尺,骨灰土葬墓不得超過0.36平方公尺,家族塔將開放合法化,並鼓勵設立內骨牆以及無主骨灰集中收葬設施。二、推廣樹葬、海葬:草案中明文規定可設立專攻樹葬的公墓或在公墓內劃定一定區域實施樹葬: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也可訂定辦法在一定海域或在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劃定一定範圍,實施骨灰的拋撤值存。其次殯葬服務業部分方面,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除建立經營許可制及喪葬專業人員證照制度之外,並要求收費標準等消費資訊透明及生前契約服務收費加入履約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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